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05
工作地点: 昌都
公告详情
为满足丁青县藏医院发展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藏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医疗人才5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人才与藏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公开招聘、择优选择、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吸引各类人才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二、招聘计划
1.临床执业医师1名。要求西医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
2.药师1名。要求西医药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药师资质。
3.检验技师1名。要求检验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检验技师资质。
4.影像诊断医师1名。要求医学影像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影像诊断医师资质。
5.超声诊断医师1名。要求医学超声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超声诊断医师资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5.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临床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丁青县藏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并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相关招聘内容通过“琼布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到丁青县藏医院办公室(行政楼二楼)报名。
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发送至dqxzangyiyuan@163.com邮箱。邮件附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姓名(如:临床岗-西藏大学-本科-临床医学-张三)。不以规定形式投递的视为无效投递。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5月5日。
报名材料:《西藏丁青县藏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要求:个人承诺一栏“签名”必须为本人手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如资格证等)。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逻辑思维、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丁青县藏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藏医院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人员待遇
1.基本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8000元/月。
2.绩效津贴:能独立值班开始享受所在科室同等绩效津贴。
3.享受单位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基本工资中代扣,单位配套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
4.享受医院同级同等人员的评优、评级、业务培训等待遇。
5.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休假。
6.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同岗位在编干部职工规定执行。
7.住宿:招聘人员住宿原则上由县藏医院负责调配。解决不了的给予租房补贴(每人500 元/月)。
六、服务年限
招聘人员在丁青县藏医院服务年限为3~5年。
七、考核
招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与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相结合,包含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满意度等。管理及考核标准以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丁青县藏医院相关管理办法为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按照《丁青县藏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合同》执行。
八、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丁青县新区宝马街西段(丁青县藏医院);
咨询电话:格桑老师18208013711、拉姆老师13638902370;办公室0895-4705120;
监督举报电话:丁青县纪委监委/0895-4592886。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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