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开诊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
(6)岗位要求为本市退役士兵的,需为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笔试时间: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每个职位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395542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257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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