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14日讯 作为我国医药市场的“战略购买者”,国家医保局的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业界的神经。根据其官网消息,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于1月10日在北京召开。在总结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国家医保局在会议上亦研究部署了2020年医疗保障重点任务。
明确七大工作重点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国家医保局在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医保部门要紧扣目标任务,着眼于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完成因病致贫人口脱贫任务,发挥好医保扶贫政策兜底功能。
二是大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常态化运作,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三是长抓不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DRG试点,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五是做好新增谈判药品、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落地,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六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
七是研究推进区域一体化地区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编码标准落地。
从国家医保局列出的这份工作计划中不难发现,药品集采的“分量”今时不同往日,现已上升为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突破口”的高度。在业界看来,药品集采或将成为国家医保局未来工作的核心主线,而业内流传的消息似乎也在印证这一说法。
有消息称,国家层面将把全国医院按照采购金额由高到低排下来的前160多个品种作为未来集采的重点,计划将再开展3年,组织5~6批的药品集采,每批将考虑至少保证有25个品种。值得注意的是,消息还透露,这些集采主要将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当某个品种触及“有三家以上仿制药企业过评”的条件时,该品种将会自动启动国家集采。
业界普遍认为,国家药品集采的结果揭示了过去相当多的药品在价格上存在不合理空间的现象,而通过带量采购能够消除该现象意味着更多药品都可以采取类似方法挤出其中的水分,药品带量采购显然有望全面推开实现常态化。
地方集采多点开花
当前,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已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33个入围品种将在1月17日迎来价格厮杀。而朝着药品集采常态化的目标前行,在国家集采之下,湖南、湖北、河北和福建等省市都在探索地方性的药品集采最佳模式。
2019年11月,湖南省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保量控量、整体降费等方式,对以该省临床累计采购金额占前80%为主的52种抗菌药进行专项集中采购。这一业界瞩目的省级集采已在1月13日进行第一轮报价,最后的结局如何有待继续观察。
同年11月,武汉市发布《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成为在集采新政下全国率先单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的城市。从日前武汉市医保局披露的情况来看,“武汉模式”效果甚佳:44个品种中(不含胰岛素)有39个议价成功,单品最高降幅93%,与全国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1%;另外还有18个原研进口品种入选此次集采,与全国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为20.15%,原研药品最高降幅为43.45%。
而备受业界期待的还有武汉市同时开启的全国首次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尽管1月9日谈判已启动,但截至发稿仍未有相关结果流出。有业内人士指出,武汉此次小规模的胰岛素带量采购或将为全国更大规模的采购“投石问路”。
而在湖南抗菌药集采报价如火如荼之际,福建省医保局官网亦在1月13日发布了《关于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通知》,宣布对部分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下称“未过评品种”)进行遴选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福建将在上年度同一通用名未过评品种总用量的70%估算采购基础量,在确保一年采购周期内完成基础量的同时,要求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少于同一通用名仿制药品使用总量的60%。
在地方性集采“多点开花”的背景下,全国药品的采购格局将朝着带量集采常态化的目标迅速演进。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集采在大体上将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过评的品种,将纳入国家集采范围内实行国家集采;另外一类是还未开展一致性评价或无法做一致性评价以及仍然存在技术争论的品种,虽然没有一致性评价作为采购条件,但也可以通过目录、剂型、规格等结构的合并来实现供应集中、量价挂钩,组织形式会放在省地市甚至医联体等层面操作,产业界要对像农贸市场“讨价还价”般的药品带量采购方式加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