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阳春市医疗保障局下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23年3月23日市委编办批准设立,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市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协助做好其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市医保局交办的任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阳春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决定面向阳春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阳春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阳春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阳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根据单位要求,岗位表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照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组专业报名,如部分专业录取人员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专业类别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如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或职称时间计算截止于报名之日);
7.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过处分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转任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下午5:00。
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ycybjzp2023/)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以上报名网址报名。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设总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科学划定。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从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由我局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等。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即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转任和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公示等相关事项将通过阳春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四)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公告由阳春市医疗保障局和阳春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阳春市医疗保障局、阳春市人社局咨询。咨询电话:市医保局0662-7181812、市人社局0662-7660710。
附件:1.阳春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阳春市医疗保障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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