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23:56
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是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基本要求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所学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综合管理岗 | 1 | 不限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网络安全岗 | 1 | 不限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财务审计岗 | 1 | 财务会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
2.无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中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及以上或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
2.报名地点: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若报名人数多于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直接组织面试,面试得分即为总分。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讨论决定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选调建议人选,提交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经历、学历、任职年限等有关时间要求均截止2023年8月31日。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选调工作统一安排,不得弄虚作假。
3.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4.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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