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等专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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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三年,有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连续工作不少于一年的经历(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0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岁(1983年0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校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与医院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具体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威远社区租赁房202)
2.网上报名时间及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08:00—9月28日18:00
报名邮箱:916703789@qq.com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本人身份证、住培(助培)培训结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3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奖荣誉证书等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医疗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证明。
4.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于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5.网上报名者需将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现场报名者,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医院人才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拟招聘对象面试
(一)开考比例及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该岗位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但需设置专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待确定符合条件招聘人选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用结构化面试对拟招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三)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可各加3分,持有两证的可叠加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学术交流厅、大会议室。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当天公布。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对此类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数据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六、考察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后续程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单位为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相关待遇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1.参照医院事业编制职工给予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并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绩效。
2.引进的临床医学类“5+3”取得规培相关证书毕业人员,同时享受医院给予的相关优惠待遇。
(1)引进的临床医学类“5+3”毕业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17万元人民币。
(2)引进的临床医学类“5+3”毕业人员中属于从事眼耳鼻喉科、超声医学、产科、心脑血管介入的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18万元人民币。
(3)引进的临床医学类“5+3”毕业人员中同时属于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20万元人民币。
(4)招录人员给予住房补助金1万元人民币,均分两年领取。
(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并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绩效。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用工过程。
十一、聘用管理
(一)试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管理。招聘的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如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到岗的,本单位有权撤销录用资格。确需补充该岗位人员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本次招聘考试中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序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核,公示体检按规定办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9-5117195
谭老师:18314220925
李老师:13987907600
投递邮箱:916703789@qq.com
附件:2023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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