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市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商招才办[2023]14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需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适合岗位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4.学历、专业及职称条件
详见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
5.年龄条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被录取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
7.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9.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qsyy.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学位证(所有学历)、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00--10月28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二份。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直接面试与考察结合的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由商丘市人社局、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的自我推介、专家领导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毕业院校及报考专业类别等综合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370—3255605、3250093
地址:商丘市凯旋南路292号
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pdf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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