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一次?
一般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在每年的7月前后开始调整的,目前2024年肇庆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标准参考的是2023-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的。
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法规法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有关法定免缴所得税。
根据了解,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720元。
肇庆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大旺高新区缴存参考)
肇庆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标准
调整要求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且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法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29.25元。
最高缴存额不高于5839.02元,最低缴存额不低于172元。
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选择。
注: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缴存比例。
调整时间
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新的缴存额在一个缴存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变更。
注意:缴存单位如有高于职工缴存基数上限的缴存人,或低于职工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汇缴、补缴业务,缴存单位通过调整缴存基数,达到符合缴存上下限法定后,才可进行托收、汇缴、补缴。
月缴存额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其中,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相关文书法定执行。
肇庆市大旺高新区职工一个月最低要交多少钱?举例计算参考
职工小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0000元,缴存比例为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是多少?
个人月缴存额=10000x5%=500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10000x5%=500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500+500=1000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广东省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法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参保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和法规法定,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下限)保底和300%(缴费基数上限)限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因此,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非影响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适用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单位职工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单位职工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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