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数量:5
招聘人数:若干
截止日期:2024-12-21
工作地点:北京
招聘岗位:儿科学科带头人(儿内方向),儿科学科带头人(儿外方向),儿科(含儿内、儿外)业务骨干,放射科学科带头人,放射科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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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海淀区313.2万常驻人口及100余万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任务,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淀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管理体系的质量监管,是全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
保健院目前编制床位550张,全院现有职工近800人,副高以上职称11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200余人;受聘于各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共计39人。年平均门诊服务约60~70余万人次,住院约1.5~1.8万人次,高峰达2.3万人次,分娩量约0.6~1万,高峰达1.5万人次。
保健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区卫生健康委的正确指导、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老院区改造与新院区建设正在有序同步推进。
新院区位于亮甲店医疗地块北部医疗中心(海淀区六里屯南路与西北旺西路交叉口东),定位为保健院主院区,重点建设北京儿童医院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诊疗中心。
为提升学科发展,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现面向社会诚招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热爱医学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4.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执业资格。
5.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纪录。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北京户籍优先,非北京户籍人员进京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其他条件
1
儿科学科带头人(儿内方向1名,儿外方向1名)
主任医师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儿科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1.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长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担任科主任者优先考虑。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3.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担任全国专业学组委员或省部级专业学组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4.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
儿科(含儿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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