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中医师在药房行医就是合法的吗?

中医师在药房行医就是合法的吗?

时间:2022-10-17 15:39

近期,金华婺城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大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行医活动,遂立即进行核查。经过初步检查发现,该药房内设置了“中医诊室”,现场有“医师”王某正在为患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该药房当场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执法人员同时查见姓名为“徐某某”等患者的“金华市某大药房中医处方笺”26张,开具时间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6日,都为“医师”王某签名开具,王某为该药房的从业人员,并取得了中医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但《医师执业证书》显示执业地点为另一公司体检门诊部


根据以上情况,卫生执法人员以该药房涉嫌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王某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为由分别立案调查。经过进一步当事人询问、资料核对等调查取证工作,执法人员确认该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无证行医的违法所得有5568元,王某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之前在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满3年。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药房和王某立即整改。复查时查见该药房已停止中医执业活动,并在申请《中医诊所备案证》。因王某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3年,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情况属于应当申办备案中医诊所资质而未备案,且该药房只开展了中医相关诊疗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机构进行处罚。


基于以上情况,最终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某大药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568元,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警告;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  法

本案中,执法人员为判定该药房是否存在诊疗行为,对“医疗执业活动”场所、人员和处方进行了取证,取得的证据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王某开具的处方笺、王某的询问笔录、王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药房的营业执照等。通过以上确凿充分的证据确定了当事人药房和王某的违法事实。

在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上,虽然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原则上适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但本案中的执业机构设置者王某具有申办备案中医诊所资质(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在该药房中只开展中医服务,本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执法人员选择适用《中医药法》进行处罚。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2022山东泰安市中心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326人简章

下一篇:水光注射后多久能见效?怎么保养效果更持久?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获取验证码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南丰县新车站门诊部】发布,招聘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普通内科【兴国县逸凡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口腔医助、口腔医生、护士/护理【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卫生室】发布,招聘护士/护理、普通内科、口腔医生萍乡社保缴费最新标准来了 2024萍乡社保缴费价格表最新一览【九江九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高安明声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永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全科医生【赣州优点口腔医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口腔医生、导医【吉安市青原区玉齿口腔(个体工商户)】发布,招聘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口腔医生多少岁可以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5年沧州4050社保补贴标准最新一览表【江西知贝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宁都县梅江镇香瑜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护士/护理【鄱阳县饶湖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护士/护理、行政院长【樟树现代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总经理/执行院长、口腔医生、导医【南昌小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口腔医生、种植医生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版)【遂川李玉萍口腔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2024年终大盘点!2025社会办医应该怎么干?【宜黄县佰汇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口腔医生、口腔医生伊春灵活就业16年社保养老工资能领多少? 【宜春市秀江佳美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抚州第八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咨询师/专家助理【江西赣江新区乐美康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2024-2025西藏昌都社保卡掉了怎么补办?社保卡补办流程是什么?职工社保卡每月交多少?【渝水区劳动南路徐帮亮牙科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护士/护理【临沂圣博康复医院】发布,招聘行政院长、全科医生、康复科【抚州市东乡区姜珍贵口腔诊所】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口腔医生、口腔医生【赣州正美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咨询师/专家助理、导医【南昌丽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店长、人事行政专员2024江苏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苏州社保需要缴费多少钱?
湖南省邵东市中医医院2024年冬季招聘25名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生殖医学中心胚胎实验室2024年招聘1名技术员通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湖北省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关于2024年12月招聘2名护理类专业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山东省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12月招聘4名工作人员启事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关于2024年度招聘6名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的通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招聘75名派遣岗位人员公告(第一批)河南省职工医院2024年招聘4名眼科医师公告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34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2024年招聘1名医学影像科医生公告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2024年招聘医学影像学学科带头人公告贵州省台江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阶段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中医蒙医医院2024年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九江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度招聘公告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2024年12月招聘1名导检人员简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2024年招聘高端人才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招聘1名行政助理(项目制)启事北京林业大学医院2024年招聘2名工作人员启事贵州省黎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专项招聘博士公告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5名编外合同人员的公告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2月公开招聘2名卫生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村医)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北碚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招聘2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宁夏唐都医院2024年招聘医师公告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2024年12月招聘1名皮肤外二科专职技术员公告陕西省汉中市中心医院采供中心2024年12月招聘1名档案管理员公告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2024年12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简章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