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
招聘岗位:放射治疗科主任医师,皮肤科主任医师,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消化内科主任医师,整形外科主任医师,耳鼻喉科主任医师,眼科主任医师,麻醉科主任医师,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
工作地点:厦门
职位数量:10
招聘人数:10
报名截止日期:2025-12-31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厦门市第五医院2025年1月简化程序补充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公告详情: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理流程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健局)决定采用简化招聘程序,为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简化程序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5年1月)》(附件1)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