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医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发生过责任性医疗事故或有不良执业记录、医师定期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于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10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915-3612826,联系人:李女士。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填写《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的验证证明、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之前),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1:1的岗位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其他事项在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发布。
1.面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不得带专业参考书等资料。
2.成绩计算:7名考官面试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在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示范区党群局、卫健局的监督指导下,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信用记录、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恒口示范区党群局和卫健局指导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附件一: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修改)(1).xlsx
附件二: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ggzp.com/app/article/content/10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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