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春节返乡人才对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招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技术人员共174人,其中考核招聘152人,考试招聘22人。具体岗位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以及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7.报考人员工作经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大板块。考生可及时登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当天到达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考生报考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业务咨询电话0898-85531233,(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
网络报名时间: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码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通过本公告链接下载完整表格填写,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签名确认。
①报考考核岗位的考生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②报考考试岗位的考生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4)
(2)提供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少数民族以户口本民族为准);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1份;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工作证明。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⑨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考的证明原件(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1份;
⑩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考核、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现场报名应聘的,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所需证明材料将在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现场报考的,资格审核结果由工作人员与考生现场签名确认)。
考核招聘类入围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招聘类入围笔试、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在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笔试、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7)。
(三)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类。
对于报考考核招聘类岗位的考生,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将进入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
(2)考试招聘类。
1.笔试
①笔试对象为报考考试招聘类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笔试成绩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②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③笔试注意事项:
笔试成绩公布后,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按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选取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选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到面试之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
④面试:
报考考试岗位并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最终面试成绩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考试岗位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核岗位其中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岗位其中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名高的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
3.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坚持灵活务实和“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将报请县政府审定。
(七)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正式办理聘用后,在乐东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将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招聘公告由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简化相应程序、压缩报名审核时限,使我县招才引智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考生可前往招聘现场应聘,亦可采取网络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二)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八、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考试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4: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考试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8: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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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ledong.hainan.gov.cn/ledong/0400/202302/a0fd724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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