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7年,1996年撤站建院,2012年增挂“娄底市儿童医院”院牌,2016年组建“娄底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复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经过40余年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急诊急救、科研教学、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于一体的国家三级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410人(在编人员106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176人、副高以上职称88人。拥有临床保健科室27个,形成了以妇产科为龙头、儿科为骨干,儿保、妇保、乳腺外科等为特色的综合发展格局。现址占地18亩、建筑面积
医院秉承“厚德、仁爱、创新、卓越”的院训,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优质服务,相继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奖”“省妇幼卫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省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等100余项国家、省市级荣誉。现为娄底市唯一通过省卫生健康委认证的产前诊断(筛查)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卫生健康委认证的娄底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和救治中心,湖南省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授牌的盆底防治中心,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授牌的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授牌的人流后关爱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科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娄底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用工性质为人事档案人社局相关部门托管)80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娄底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的人员;
(6)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公告将在娄底市卫健委官方网站(http://wjw.hnloudi.gov.cn/)、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ldfybjy.com/)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一楼行政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学校推荐表,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提供招聘岗位相应专业规培合格证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023年12月)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2.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待定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报考岗位对应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
1.时间:见面试公告
2.地点:见面试公告
3.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内确定面试对象。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理论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确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果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先进入医院试用1个月,根据市人社局的相关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发放。
咨询电话:0738-8762569(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8-8763007(院纪委)
十一、特别提示
1.请所有考生密切关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信息,如因本人原因错过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考试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我院2023年编外技术人员的招聘,均未向任何培训机
构授权进行招聘前培训。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
1.娄底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娄底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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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jw.hnloudi.gov.cn/ldjkh/06/202306/abee418719d54ed29cf120fdc33363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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